長春樹脂大發二廠違排黑煙 高市府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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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樹脂大發二廠違排黑煙 高市府開罰

2020年04月06日
摘錄自2020年4月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長春人造樹脂廠大發工業區二廠1日因製程廢氣流量過大,導致蓄熱式焚化爐燃燒不完全,冒出大量黑煙,高市府環保局派員稽查,依違反空污法規定開出兩張告發單,各裁罰新台幣10萬元。

環保局指出,長春大發二廠M02製程(酚類化學製造程序)於1日上午10時27分完成歲修啟爐作業,過程中廢氣流量過大,以致防制設備蓄熱式焚化爐的廢氣燃燒不完全,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現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

再者,工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規定通報,也依法告發。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燦銘表示,共開兩張告發單,依法各裁罰新台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