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首創 固定污染源檢舉獎勵辦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中市府首創 固定污染源檢舉獎勵辦法

2020年05月06日
摘錄自2020年5月4日公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防制大型污染源,違法排放造成空污,台中市環保局首創,固定污染源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或是內部員工舉證。環保局表示,民眾檢舉或是陳情的空污案件,每年大約50件。大多只是外部檢舉,現在如果裁罰確定,民眾可就可獲得實收罰款的5%獎金,如果從內部檢舉者,更可拿到10%的獎勵金、最高達200萬元。

民眾認為獎勵制度會提高守望的意願,但內部檢舉可能會因為工作或公司壓力,成效恐怕有限。環團認為,應該建立檢舉者保護機制,也要擴及到水污和農地污染的查緝,成效才會凸顯。另外搭配空氣盒子等監測系統和更密集的稽查,防制空污才能看得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