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修正廢棄物貯存處理方法 環團批:台掩埋場落後美國30年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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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修正廢棄物貯存處理方法 環團批:台掩埋場落後美國30年

2020年08月21日
摘錄自2020年8月20日中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今(20)日召開事業廢棄物處理方法修正草案研商會,修正條文七條,增修重點包含增列衛生掩埋場之地下水水質監測重金屬管制規定等事項。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秘書吳慧君表示,美國1989年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掩埋標準就已經採用底部雙不透水層、雙滲透排水系統,但台灣現行做法在透水布方面卻只有單一材質的一層,痛批台灣掩埋場規格落後美國30年。該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環保署已發現有掩埋場下方地下水遭受污染,但是台灣沒有像日本掩埋場使用電子偵漏系統。

立委陳椒華委員辦公室代表指出,事業廢棄物的六聯單申報制度並未改善事業廢棄物亂竄的狀況,要求整個「廢棄物貯存處理方法」和設施標準都需要全盤檢討。

廢管處副處長劉瑞祥回應,本次修法僅針對陳椒華委員臨時提案要求的環境監測部分修法,且臺灣目前已有第三方檢測機制,場址封場五年後仍會持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