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公布核廢最終處置選址標準 90個地區列入考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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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布核廢最終處置選址標準 90個地區列入考慮

2020年09月29日
摘錄自2020年9月29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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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確定非核家園的目標後,核廢最終處置場的尋址就成了能源政策的焦點。德國政府今(28日)正式公布選址的範圍和標準,總計全國有90個地區列入考慮,預定在2031年前決定地點。

2011年日本發生福島核災,導致德國反核民意高漲,政府因此決定在2022年前關閉所有核電廠,並積極尋找存放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

2017年,德國立法成立最終處置場選址委員會,由學者、官員、工程師、律師、環保人士和民眾代表組成,根據不排除任何地點、透明和科學基礎等原則討論選址標準,目標是找到能安全存放高階核廢料100萬年的地點。

歷經40多場公聽會,德國政府今天正式公布選址的範圍,總計全國有90個地區列入考慮,約占國土面積的54%。至於選址標準,最終處置場應位於地下深層的黏土層、鹽層或花崗岩層,排除人口密集區以及有地震和火山活動、容易滲水或曾經採礦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