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06日
摘錄自2020年11月4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達成經濟發展及生態保育雙贏,國產署近日開會決議,位於高生態爭議區的嘉義、台南鹽業用地,以及已提供給保育團體認養的國有地,都將不再受理業者申請設置太陽光電。
國產署統計,目前已發出80多件「申請開發同意書」,大多都沒有爭議,但其中有1案位於台南市將軍區的鹽業用地,因位處高生態爭議區,引發保育團體關注;為解決生態爭議區開發疑慮,國產署10月30日邀集中華鳥會等環保團體、農委會特生中心、經濟部能源局等單位開會研議。
國產署表示,最終做成決議,認為應將重要野鳥棲地,排除在太陽光電開發範圍外,因此,已向特生中心索取生態爭議區的圖資,針對位於區內的嘉義、台南地區鹽業用地,將不會再受理業者申請設置太陽光電,至於已經核發「申請開發同意書」的1案,也會全額無息退還已繳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