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設置太陽光電 國產署註銷台南嘉義22處用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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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設置太陽光電 國產署註銷台南嘉義22處用地

2020年11月16日
摘錄自2020年11月13日經濟日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副署長游適銘指出,比對「高生態爭議區」圖資後,除了先前台南將軍一處鹽地之外,國產署陸續註銷台南、嘉義各11處國有地,拒絕提供業者設置太陽光電。「國產署合計已撤掉23處國有地,合計218公頃。」

游適銘說,太陽光電業者第一階段會先洽經濟部能源局,說明有意願在某塊國有非公用土地上設置太陽光電,取得能源局初步認可後,向國產署提出申請,然後國產署會排勘、審查。「註銷的22件都還沒有簽約,還在排勘、審查階段,現在就是後續程序都不做了。」

中華鳥會等環保團體抗議太陽光電的設置破壞野鳥棲息地,國產署在10月底召集中華鳥會、能源局、農委會等相關單位開會,確認政策取向。承諾凡是嘉義、台南鹽業用地屬「高生態爭議區」者,均不再同意提供設置太陽光電。依上月承諾,國產署已撤掉23案太陽光電設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