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環保局決議,2007年底以前,內蒙古自治區所有設市城市和基礎條件較好的旗縣駐地都要啟動汙水處理工程,並於2008年底投入運行;其他旗縣駐地鎮也都要在08年底前啟動該項工程。
近年來內蒙古資源依託型工業快速發展,同時帶動城鎮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但相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加劇。長期以來汙水處理尚未形成建設、運行、收費、監管互相配套的有效體系。城市汙水處理廠不但建不起,運行更難,全區工業園區數量眾多,但只有一個建成汙水處理系統。大中型企業大多數未建汙水處理設施,給城鎮公共汙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造成很大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