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上風機設置自治法 卡在中央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陸上風機設置自治法 卡在中央

2020年12月24日
摘錄自2020年12月23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政府與縣議會今年8月通過《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機設置審查辦法》自治法,9月送中央能源局,但至今沒有下文,目前由於風機機體愈來愈大,現今法規已不合時宜,盼中央能重新訂定,或盡速通過地方送交的綠能自治條例。

致力推動陸上風機自治法的雲林縣議會副議長蘇俊豪表示,他不反對綠能,但反對風機距住宅太近,一定要保持適當的距離,並需居民簽署同意書,目前能源局還沒核准雲林縣的陸上風機自治法,這是政府的疏失,因為現在風機愈來愈大,中央法令已不適用。

蘇俊豪說中央法令規定陸上風機距住宅250公尺以上即可,這已不合時宜,現今大型風機高度達180公尺、直徑達140至160公尺,等於風機葉片尖端距離住宅僅約100公尺,其陰影與風切聲一定會影響居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