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2日
摘錄自2021年1月1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上週稽查鳳山溪上游,發現鳳山圳有紫色廢水污染,經人員埋伏追緝,果然查獲印刷廠未經許可逕行排放,已令業者停工封管,並依法裁罰、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於元月6日稽查,7日埋伏查緝到業者違規排放未經處理的廢污水,隨即要求停工封管並依法裁處送辦。環保局長張瑞琿今天呼籲業者勿以身試法,經查獲違規排放,會依水污法裁處,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並移送刑事偵辦。
環保局採證,未經處理製程的廢水排放到廠外排水溝造成鳳山圳污染;水質檢測顯示,化學需氧量(COD)達8520mg/L(放流水標準為30mg/L)、重金屬銅7.02mg/L(放流水標準為3mg/L)。判定工廠屬水污法列管印刷業,且業者未依規定申請廢水排放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