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漁民抗議離岸風電 21人涉嫌詐欺取財、強制罪遭警帶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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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漁民抗議離岸風電 21人涉嫌詐欺取財、強制罪遭警帶走

2021年02月03日
摘錄自2021年2月2日公視、WindTAIWAN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口湖台子港和台西蚊港等漁民,抗議離岸風電,在前天(1日)上午被警方持拘票帶走了21人。

漁民表示,他們反風電爭的是生計;但雲林地檢署指出,部分漁民團體破壞施工設施及海上抗爭,私下再向該集團索討特別補償金,已涉強制、詐欺取財等罪嫌。

不過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協助漁民捍衛漁業權,質疑這樣的法律作為,已違反比例原則。

雲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指出,達德能源集團於2020年8月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簡稱中打)指訴,發生假藉工程施工影響漁民生計為由,謊報漁網遭絞網,而向達德公司詐得每人新台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的賠償金之情事。

雲林地檢署接獲中打通報後,由檢察官黃立夫指揮中打、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局第十三(布袋)海巡隊及雲林縣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詳為蒐證後,於2021年2月1日持法院搜索票及檢察官核發之拘票,進行搜索、扣押及逮捕。被告李某等21人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其涉嫌詐欺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9人以1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12人請回。

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洪家原特別說明,檢察官依法偵查,並無針對性。

達德能源則表示,有關雲林離岸風場有少數漁民發生海上絞網、誤工費及漁業補償等爭議,係因地方盛傳部分漁民並未出海,卻亦要求賠償,許多漁民因而向達德公司及雲林區漁會表達抗議,認為達德提供賠償之舉等於變相給予特定漁民補償金,對於絕大多數已完成漁業補償的漁民並不公平。

因此為釐清絞網實際情形,達德於2020年8月向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備案,避免有心人士趁隙得利而未能保護到真正權益人。

達德能源於2020年7月先行支付36件絞網賠償費,並於9月之後,以相信漁民說法為基礎,進行了誤工費賠償作業,共計給付33件誤工費,當中有3件不提賠償申請。達德能源尊重司法,也珍惜目前漁業補償協商結果,只盼盡快釐清絞網實際情形,保護相關漁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