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節能家電、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優惠延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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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節能家電、中古車汰舊換新減稅優惠延長

2021年05月03日
摘錄自2021年5月3日中央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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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3日)審查「囤房稅」相關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中古車汰舊換新、購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等相關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蘇建榮受邀列席。

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按行政院修法版本通過,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依噸數、容量不同,每台最高可享新台幣2000元退稅,為期2年,優惠原訂至今年6月14日,將再延長實施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

已於今年1月7日屆滿的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今天也經初審通過延長實施5年,實施期限從今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止,內容有幾項修正。

在汽車部分,考量兼顧中古車市場交易,改為出廠10年以上才能適用汰舊換新優惠,比原先的6年延長。至於減徵貨物稅金額,一樣維持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不變。

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中古車汰舊換新減徵優惠將回溯至今年1月8日實施,可「無縫接軌」這點無需擔心,將訂定子法規範過渡期的減徵退稅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