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擬建汙水處理場 自救會控告縣長瀆職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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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擬建汙水處理場 自救會控告縣長瀆職

2007年09月18日
摘錄自2007年9月17日中央社嘉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縣政府規劃在民雄鄉福興村興建汙水處理場,經居民組自救會抗爭,8月中旬進行1個月重新評估,近來縣府仍決定在原址興建,引起自救會不滿,於17日上午前往嘉義地檢署按鈴控告縣長陳明文、水利局局長陳殿寶瀆職。

據悉,居民並非反對興建汙水處理場,而是不應蓋在村內人口最多的社區,且福興村緊鄰牛稠溪,每年颱風汛期經常淹水,如汙水處理場內遭到水淹造成汙水溢出,將嚴重破壞居民生活環境,因此才組成自救會堅決反對。自救會成員表示,縣府如仍執意在原址興建汙水處理場,罔顧居民的安危,自救會將發動更激烈的抗爭行動,保衛村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