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9月28日長沙晚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今後將會因在環保方面的不良記錄遭受銀行信貸限制。」長沙市環保局與中國人民銀行長沙市中心支行聯合實施了「綠色信貸」制度,將企業環境信息正式納入銀行企業信用信息系統。
今年7月,中國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出台了《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
「綠色信貸」的實施一方面有利於加強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社會監督和經濟制約,提高企業環境違法代價,促使企業自主守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的轉變,另一方面,使金融資源更多向生態、環保領域和地域傾斜。同時,這也是中國政府運用經濟杠杆的手段來引導環保的新嘗試。
今年10月,長沙市環保局將向人行長沙支行移交第一份環保違法企業信息。之後將定期更新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綠色信貸」隨即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