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芽菜違法漂白 全面抽驗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豆芽菜違法漂白 全面抽驗

2007年10月24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23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市場販售生鮮豆芽菜,業者違規使用漂白劑,桃園縣府衛生局22日全面抽驗,包括大賣場、傳統市場及雜貨店,目前檢出含二氧化硫豆芽菜2件,1件為八德市雜貨店,另1件為中壢市青果市場周邊攤販,衛生局正積極追查其上游來源。

新鮮的蔬菜(含豆芽菜),均不得含有二氧化硫殘留,目前已抽驗28件,完成檢驗14件,檢出含二氧化硫2件,未完成檢驗14件,將於今天公布其餘檢驗結果。衛生局派員昨天派員至全縣12處查緝,其中中壢環西路的果菜市場攤商反應最大,一面無奈地說,不曉得嚴重性,一面又憤指,媒體報導讓他們生意一落千丈。

衛生局長林雪蓉指出,購買豆芽菜回家後烹調前,最好浸泡在水中60分鐘以上,二氧化硫一般都可以隨尿液排出體外,過量會造成呼吸道影響,導致嘔吐,甚至會發生過敏反應,如氣喘、呼吸困難等現象。她強調,違法使用二氧化硫浸泡豆芽菜,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規定,將依同法第33條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1年內再次違反,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