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嚴禁能源單位向職工無償提供能源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嚴禁能源單位向職工無償提供能源

2007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29日新華社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修改後的節約能源法2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後的節能法規定,能源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向本單位職工無償提供能源,任何單位不得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

修改後的節能法還規定,用能單位應當加強能源計量管理,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能源計量器具。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制度,對各類能源的消費實行分類計量和統計,並確保能源消費統計資料真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