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劃定雜訊控制區治理「雜訊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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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劃定雜訊控制區治理「雜訊污染」

2007年10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10月29日新華網重慶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重慶市環保局介紹,重慶市最近調整了全市雜訊標準適用區域劃分,將雜訊控制區劃分為4類,以確保市民遠離雜訊污染。

根據新調整的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準適用區域劃分規定,重慶市把納入區域雜訊管理的38個區縣(自治縣)進行了劃分,居住文教區被定為一類雜訊控制區,要求白天一類區雜訊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5分貝。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為二類控制區,工業區為三類控制區,交通幹線道路兩側為四類控制區。

近年來,重慶市道路建設迅速擴大,不少原本僻靜的地方也修起公路和立交橋,雜訊污染接踵而至。為此,重慶市環保局參照全市佈局發展規劃,對全市各個區縣進行雜訊標準區域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