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3日
摘錄自2007年11月13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已公告預告「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第1條、第2條、第7條修正草案。現正規劃辦理後續公聽、研商、報財政部同意等作業,修正後即據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事宜 。並歡迎各界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預告期間或公聽會時提出。
環保署表示,「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收費辦法」於84年9月20日發布施行,期間因管理需要曾於89年11月22日修正第2條條文,茲因環境影響評估法執行需要,本法及施行細則提及之環評書件眾多,因未規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變更內容對照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因應對策等之書件審查收費費額,爰增列規費法規定作為法源依據;又為利於書件審查費用之查詢,將收費費額相同之環評書件合併彙整。
本次預告之相關資料詳載於該署綱站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