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輸血染愛滋告醫院 法院不准立案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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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輸血染愛滋告醫院 法院不准立案

2007年12月04日
摘錄自2007年12月4日大紀元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愛滋病在中國河南省一直是政治禁忌,一名13歲女孩因為輸血感染愛滋病向法院控告醫院要求補償,但法院卻規定這種訴訟不得立案,被害人只好迂迴改以輸血感染C肝提起訴訟。

13歲感染愛滋病的女孩晶晶(化名)以輸血感染C肝為由控告澠池縣人民醫院。雖然是以C肝的名義起訴,原告律師仍然在法庭上提出「醫院輸血導致患者感染C肝和愛滋病」的指控,並出具相關證據和票據,提出索賠人民幣16萬餘元,並追加2萬元醫療費的要求。

同晶晶一樣,不少孩子在澠池縣人民醫院輸血感染愛滋病,時間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澠池縣醫院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說,有的患者到死都不知道感染的是愛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