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型猛犬 保第三責任險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市大型猛犬 保第三責任險

2008年01月15日
摘錄自2008年1月15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飼養大型猛犬的飼主要注意了!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草擬《台北市動物保護與管理自治條例》,比照新加坡,要求大型猛犬投保「第三責任險」,若發生咬傷事件,被咬傷民眾可獲得適當理賠。此舉保障民眾權益,也可降低狗咬人或狗咬狗引發的賠償糾紛。

現行法令規定,23公斤以上大型犬,或日本土佐犬、獒犬等兇猛犬種,飼主攜至公共場所必須繫狗鍊、戴口罩。但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大型犬咬傷幼童時有所聞,大狗咬傷小狗更不計其數。新加坡強制要求兇猛犬種投保,萬一發生意外,依咬傷程度不同給予理賠,北市將比照。

目前北市動檢所考慮強制投保的特殊犬種包括德國狼犬、東歐狼犬類、紐波利頓馬士提夫犬、比特犬類、杜賓犬、羅威納、土佐、柴犬、秋田、西藏獒犬、高加索犬、鬥牛犬、獒犬和紐波利頓犬等。相關規範仍在研議中,國內目前並無此類險種,未來如何推行,動檢所會再作細緻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