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加油站違法囤油 縣府處以重罰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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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加油站違法囤油 縣府處以重罰

2008年05月30日
摘錄自2008年5月29日今日新聞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彰化縣政府日前查獲永靖鄉金牌加油站違法設置儲油設施2座,該加油站並坦承有載送油品至站外販售行為,縣府依照石油管理法第47條規定,處以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縣府表示,日前依據經濟部函送本縣購油量異常增加之加油站清單(共3站)派員至各加油站查察,其中2站尚無發現違法情事,惟名列清單中且前經民眾檢舉之金牌加油站,縣府於本月27日(油價調漲前)會同本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環境保護局及中油公司至該站稽查,經查獲該站未經核准即私設儲油槽2座(容量分別約為11公秉及4.98公秉),內含油料約3.78 公秉,該站經理並坦承金牌加油站亦有載送油品至站外販售的行為,前述二行為已違反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28條第3款及第33條第3項,縣府將依石油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各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縣府再次呼籲縣內各加油站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未經核准之儲油設備不法囤積油料,近期內仍將加強派員查核,如經查獲不法情事,將依法核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