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6月26日
摘錄自2008年6月25日新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山東省日前出臺《全省大氣污染突出問題督辦制度》(簡稱《制度》),要求各市嚴查廢氣污染問題,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確保奧運會期間城市空氣質量達標。
為提高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的監督管理效率,《制度》要求山東省各市對環境部門監測超標的廢氣排放企業和單位進行調查,並依法限時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凡超標1.5倍以上的企業,責令其停產治理;正在建設脫硫設施的企業要加快建設進度,確保6月30日前建成投運;對建設期間超標3倍以上的企業,要責令其停產治理。
山東省還就督辦落實環保後督察提出要求,各市要在督辦單下發5日內反饋省環保局,對逾期不辦理、查處不力的單位,要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對企業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轄區內空氣質量長期處于污染狀態的,要實行企業限批或區域限批。
山東是2008年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的6省區市之一。按照山東省規定,凡不能按期建成投運的重點脫硫項目,奧運會期間一律停止運行。脫硫除塵設施不能正常運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由環保部門依法給予經濟處罰。對于限期內仍不能達標排放的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奧運會期間一律停止生產或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