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溫度偏低 消基會:不節能減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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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溫度偏低 消基會:不節能減碳

2008年07月05日
摘錄自2008年7月4日中廣新聞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環保署建議,室內的溫度最好控制在26到28度,在各界響應節能減碳的之際,公共場所準備好了嗎?消基會上個月到百貨公司、賣場、大眾運輸工具和公營單位等,用溫度計實際測量,結果發現,18個公共場所最低溫在19.6度,最高溫27.1度,相差7.5度,消基會副秘書長蕭弘清說:「如果你室內外溫度相差5度以上人容易感冒、不舒服,如果你可以把相對濕度控制的比較低,在60%以下的話,溫度在26到28度會是非常舒服的溫度。」

唯一符合節約能源溫度設定的是台北市立圖書館,溫度從26.2度,到27.1度;其餘公共場所大多介於20到24度,消基會建議,在地球急速暖化的今天,為了整體環境,還有節省荷包,希望公共場所能帶頭節約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