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7月15日
摘錄自2008年7月14日新華網山西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08年起山西將對「未完成主要污染物削減指標的區域、環境污染嚴重的區域和環境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實行環保管制。
山西省環保局負責人表示,今後減排將作為山西省專案審批的優先選擇,在城市規劃、資源開發、結構調整、開發區建設和招商引資等重大決策過程中,將優先考慮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嚴格執行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實施新上專案的排汙指標與現有項目減排置換制度,嚴格控制沒有環境容量的區域建設新增排汙量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