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肇事 有法管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自行車肇事 有法管

2008年09月03日
摘錄自2008年9月2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騎自行車變成全民運動,衍生的交通事故及民事爭端,也跟著增加,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自行車不論在一般道路或自行車專用道上,同樣受到道路交通安全規範約束,即使肇事,民眾也可依照一般交通事故,請求員警排解糾紛。

民眾抱怨自行車缺乏車牌及車籍資料,即使肇事逃逸,也不易抓人,北市交通大隊隊長陳銘政指出,自行車道路幅太窄,衍生超車事故,除呼籲車友自律,明年起,會逐步在自行車主幹道加裝監視錄影設備,確保騎士的安全,只要能確定肇事的騎士是誰,現行法令仍可針對肇事責任進行裁罰,或要求肇事者賠償。

陳銘政表示,由於自行車車籍目前缺乏管理的法源,只能建議交通部,未來希望能朝向要求製造商在新車出廠時,進行烙碼來管理,否則,若只是台北市訂定自治條例,約束北市自行車的方式管理,以目前自行車道四通八達的情況,並沒有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