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制上路 權利義務搞清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10月1日新制上路 權利義務搞清楚

2008年10月01日
摘錄自2008年9月30日華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0月1號,許多新制上路,包括機場檢疫更嚴格了,回國旅客不准攜帶動植物、生鮮食物,就連泡麵也不可以,違反規定開罰3千起跳,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年金正式起跑,不過電價第二波漲價,民眾荷包又要縮水了。

10月1號起,只要是沒有申報的生鮮食品,不管是水果、蔬菜還是肉類製品,通通要開罰,3千塊起跳,就連泡麵都不准帶。 活的蟲、小動物想帶回台灣養,這些通通要檢疫。如果走私罰更重,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百萬元以下。

10月1號還有國民年金保險要上路,沒有投保軍公教勞農保的民眾,25到65歲通通納入國民年金保險,每個月要繳674元。65歲以後,就月領3千以上。

還有電費第二波漲價也要上路,以111度到330度的級距為例,每度上漲0.14元。台電估算,平均每戶家庭每月將比去年同期增加將近60元的電費開支。想省電,民眾可以多利用晚上10點半到早上7點半的離峰時間,電價比較低,多少可以省下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