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對松花江治汙不力城市 實行區域限批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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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對松花江治汙不力城市 實行區域限批

2008年10月07日
摘錄自2008年10月6日新華網黑龍江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由於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工程未能如期開工等問題,黑龍江省決定對相關7個地、市實行全省歷史上首次區域限批,暫緩審批其新增水污染物項目,並對5個城市通報批評。

按照黑龍江省政府要求,黑龍江省環保廳決定對哈爾濱、佳木斯、七台河、雙鴨山、黑河、伊春、大興安嶺等7個地、市實行全省歷史上首次區域限批,暫緩審批這7個地區新增水污染物的項目,直到上述專案開工建設為止。同時,對專案未按時開工問題,環保部門還將會同監察部門進行督辦檢查,如發現違法違紀問題,將追究地方政府及企業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區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業或一個地區出現嚴重環保違規事件或者未能如期實現治理目標等,環保部門有權暫停這一企業或這一地區所有新建專案的審批,直至該企業或該地區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