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專款之提撥及作業應注意事項 | 環境資訊中心

九二一地震災民重建家園緊急融資專款之提撥及作業應注意事項

2008年11月03日
資料提供: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

中央銀行為執行總統於民國88年9月25日發布之緊急命令第2點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為提供銀行辦理921地震災戶民購屋、住宅重建及修繕等長期低利、無息緊急融資,以加速災民重建家園,減輕災民財務負擔,由中央銀行提撥郵政儲金轉存及其他轉存款共新台幣一千億元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