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震災後簡化區域計畫程序作業規定

九二一震災後簡化區域計畫程序作業規定

依據中華民國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執行要點第6點第2項規定訂定之。 本規定適用區域為總統88年9月25日緊急命令界定之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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