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偷排酒精廢液 廣西開出62萬元排汙罰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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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偷排酒精廢液 廣西開出62萬元排汙罰單

2009年08月04日
摘錄自2009年8月3日新華社廣西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因違法排汙,廣西一家企業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局62.511萬元的罰單。據悉,這是廣西迄今最大的企業違法排汙罰單。

2009年6月中旬,環保部門接到群眾反映,廣西右江隆安段出現野生魚類浮頭現象,並且水質發生變化。自治區環保局得知後立即成立調查組,經調查發現,右江部分斷面溶解氧偏低,水質發生變化,並認定涉案企業是平果縣城右江河畔的一家以生產食用酒精為主的生物化工公司。在環保部門調查取證過程中,這家公司不但拒絕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而且還存在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設施、私設暗管和向溶洞偷排酒精廢液等污染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