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復活 核一廠擬延役20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核能復活 核一廠擬延役20年

2009年08月04日
摘錄自2009年8月4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今年四月召開的全國能源會議,雖未對推動中長程核能政策,達到「低碳家園」目標達成共識,台電公司還是不顧反核團體強烈反對,上周向原子能委員會提出核一廠運轉執照換發申請,該廠兩部機組運轉年限將從40年延長為60年。

「這個政府太可惡了!」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李卓翰指出,全國能源會議並未對透過核能發電達到「低碳家園」目標達成共識,台電公司卻還是提出核一廠延役申請,證實全國能源會議根本就是「玩假的」,「政府就等著我們再發起抗議活動吧!」

原能會強調,核能機組是否可以延長運轉年限,安全是首要考量。原能會核能管制處長陳宜彬舉例,由鋼筋混凝土建構而成的反應爐圍阻體、以及以鋼板為主要材質的反應爐壓力容器等「不能換、也不會動」的永久性結構,都必須進行嚴格的老化評估。台電在提出延役申請之前,已斥資近3億新台幣,委託國內外專業工程顧問公司及美國ENTERGY核能電廠專業團隊協助完成老化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