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08日
摘錄自2009年9月7日聯合報斗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縣斗六市鎮南里民反對自辦學仔營市地重劃自救會,6日決議要求縣府撤銷該案,否則不排除控告縣府官員涉嫌瀆職,並請檢調單位著手調查。
自救會長蔡文滄表示,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址必須設在當地,但該籌備會卻設在台中市一家開發公司,根本不合法,多數居民也不知道自己土地要被重劃,縣府卻予核定。
自救會總幹事林沛均說,不到2坪土地位於新昌街私有既成道路上,其中一塊僅0.04平方公尺,竟由91名地主共同持分;另一塊0.05平方公尺土地也有地主12人,不到2坪土地地主多達103人,且都是在2009年4月才辦理過戶,居民懷疑是有心人為取得過半開發同意書的人頭地主。
另外,重劃後原建地地主要比照區內農地,負擔土地及工程費共45%做為公共設施,若要保有原建地必須自費買回,農地與建地市價相差15倍以上,顯然嚴重損及建地居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