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4日浙江出台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2010年底前,基本建立覆蓋全省的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和監督管理萬維網絡體系,禁止超標車註冊和流通,逐步淘汰黃標車,車輛排氣定期檢測。根據方案,浙江省將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階段性排放標準,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新車和 轉入浙江省車輛,公安機關不予註冊登記或辦理轉入手續。這意味著,今後污染物排放超標的新車將無法在浙江省市場上流通。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2010年底前,基本建立覆蓋全省的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和監督管理萬維網絡體系,禁止超標車註冊和流通,逐步淘汰黃標車,車輛排氣定期檢測。根據方案,浙江省將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階段性排放標準,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新車和 轉入浙江省車輛,公安機關不予註冊登記或辦理轉入手續。這意味著,今後污染物排放超標的新車將無法在浙江省市場上流通。
「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提出,2010年底前,基本建立覆蓋全省的機動車排氣檢測體系和監督管理萬維網絡體系,禁止超標車註冊和流通,逐步淘汰黃標車,車輛排氣定期檢測。根據方案,浙江省將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階段性排放標準,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階段性排放標準的新車和 轉入浙江省車輛,公安機關不予註冊登記或辦理轉入手續。這意味著,今後污染物排放超標的新車將無法在浙江省市場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