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保護部:嚴格限制四氯化碳生產購買使用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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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保護部:嚴格限制四氯化碳生產購買使用

2009年12月27日
摘錄自2009年12月24日新華網 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環境保護部23日發布《關于嚴格限制四氯化碳生產、購買和使用的公告》,要求嚴格限制四氯化碳生產購買使用。

公告說,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用于非消耗臭氧層物質原料用途和特殊用途外,任何企業必須對生產過程中副產的四氯化碳進行銷毀或採取其他環境無害化處置措施,確保四氯化碳產量為零。除用于非消耗臭氧層物質原料用途和特殊用途外,任何單位不得購買四氯化碳。除用于非消耗臭氧層物質原料用途和特殊用途外,任何單位不得使用四氯化碳。同時也必須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實施四氯化碳生產配額許可證、使用配額許可證及銷售登記管理的通知》要求申請,經批準後才能生產、購買或使用。如有違反者,也將予以開罰。

據介紹,此公告是為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根據《中國消耗臭氧層物質逐步淘汰國家方案》和《中國四氯化碳生產和加工助劑行業淘汰計劃》的有關規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