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衛生部制定孕產婦甲流防治指南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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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衛生部制定孕產婦甲流防治指南

2009年12月31日
摘錄自2009年12月30日新華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孕產婦感染H1N1流感後,較易發展為重症病例。鑒於此,中國衛生部專門制定了『孕產期婦女甲型H1N1流感防治指南(試行)』,并於30日印發各地。

孕產期婦女感染甲型H1N1流感後更多表現為氣促,更易發生肺炎等并發症,可誘發原有基礎疾病的加重,還可導致流產、早產、胎兒宮內窘迫、胎死宮內等不良妊娠結局。

根據指南,患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腎病、肝病、血液系統疾病、神經系統及神經肌肉疾病、代謝及內分泌系統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的以及肥胖的孕產期婦女,患甲流後更易發展為重危病例。

指南建議,孕產期婦女的家屬及看護人員、從事孕產期保健的工作人員等應優先接種甲型H1N1流感疫苗。

指南還建議,準備懷孕的婦女最好在甲型H1N1流感流行期間採取避孕措施,推遲懷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