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目標 10 年8,700萬噸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減碳目標 10 年8,700萬噸

2010年01月19日
摘錄自2010年1月19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18日公佈節能減碳減量目標及配額,台灣10年內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700萬噸,回到2005年2.57億噸的水準。

為達到減量8,700萬噸目標,行政院規劃將從淨源、節流、境外採購碳權、植林,和開徵能源稅、碳權交易、擴大民營電廠、綠建築、重大投資案抵換碳權等方向,多管齊下,訂出各項目減量配額。其中配額最高、減量最大宗的是潔淨能源,達4,100萬噸;其次是境外碳權購買,預估達2,670萬噸。

官員表示,淨源部分,將透過提高低碳如天然氣、再生能源、核能等發電比率,預料將有利能源三法全數過關施行,也有利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並將同步配合再生能源產業登陸鬆綁的政策,以利企業在對岸取得碳權排放的抵換權 。

至於境外採購碳權,將以國營事業為推動重點,台電、中油將是大戶,須減少2,670萬噸。目前環保署已規劃在日本設立碳權抵換公司,協助企業進行碳權抵換。不過,向國外購買或取得上限占35%,企業須先在國內減量,不足才可向國外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