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 北市要開徵景觀影響費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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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 北市要開徵景觀影響費

2010年03月16日
摘錄自2010年3月16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市3月16日通過「台北市景觀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建物設置大型廣告,市府會向申請人收取設置許可費,及景觀影響費(營運費用千分之2),這也是全國首創的作法。

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為讓台北市成為整齊美觀和綠化的城市,北市府跑在中央景觀法案之前,優先訂定景觀自治條例草案,不只是全國各縣市首例,該條例也將成為台北市維護都市景觀的基本法。

其中,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是,未來台北市公寓大廈鐵窗、冷氣孔、外牆纜線等,都會有統一管理規範,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罰10萬元罰款。

全案經議會通過後最快2011年初實施,初期包括自然生態、景觀軸帶、具特色街道廣場、古蹟、歷史建物、聚落等「策略景觀地區」將優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