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公佈2008年寶特瓶回收處理調查報告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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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佈2008年寶特瓶回收處理調查報告

2009年07月24日
摘譯自2009年07月21日Env Japan報導,Masakado編譯;TT審校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依日本容器包裝回收法規定,各鄉鎮自行回收的廢棄寶特瓶可由地方單位自行處理。為掌握寶特瓶實際處理狀況,環境省進行調查並發表報告,其中顯示目前交由政府指定法人機構處理的數量有急遽增加的趨勢,在2008年共佔總處理量68%。自行處理的各地方單位中有34.8%未與民間清運單位簽訂清運契約,而清運單位未告知處理方式及清運終點的比例佔48.9%,均較2007年減少。環境省將持續針對未符合標準的地方單位加強督導工作,以期落實政策。

※資料來源

※本文出自環保署「國際環保動態訊息蒐集及趨勢分析」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