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祭重罰 不容工地花錢買污染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高市祭重罰 不容工地花錢買污染

2010年04月19日
摘錄自2010年4月19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稽查營建工地空氣污染,卻有業者寧繳罰款也不改善,似乎「花錢買污染」。環保局今天表示,累犯者罰單金額會以倍數累進,不會手軟。

環保局統計,今年1到4月巡察市內營建工地2892次,提報310件工地缺失,違規情形包括工地周邊未設圍籬、物料堆置沒有蓋防塵網、裸露地表或工地出入口未噴水抑制揚塵等,共開單告發18次,每張罰單金額新台幣10萬元。

針對某些業者遭開單,願繳罰款卻不改善,似乎「花錢買污染」,環保局長李穆生說,有限期改善的空間,沒有放水妥協的餘地,累犯者的罰單金額可倍數累進,1年內犯10次,累計10倍,第10次犯就罰100萬元,環保局不會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