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14日
摘錄自2010年5月14日京華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從國家發改委獲悉,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全面清理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企業的用電價格優惠,以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盲目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
《通知》要求,各地凡是自行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或未經批準以各種名義變相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要立即停止執行。繼續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並自6月1日起,將限制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05元(人民幣,以下同)提高到0.10元,淘汰類企業執行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20元提高到0.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