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空污罰鍰大降 5000元起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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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空污罰鍰大降 5000元起跳

2010年06月09日
摘錄自2010年6月9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9日發布解釋令,免依商業登記法申請登記的攤販,及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的小規模餐飲業,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罰鍰從10萬元起跳,降為5000元起跳。

環保署表示,攤販、小吃店等小型餐飲業者,若被環保機關稽查確認散布油煙或惡臭污染環境,比照工廠、養豬場、大型機構等工商場廠罰鍰額度,需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對小型餐飲業者不太公平,會加重負擔,影響生計,且不易達到督促改善效果。環保署說,上述小規模餐飲業者未來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將依污染情節,處5000元至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