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巴基斯坦建核反應爐 中國堅稱和平用途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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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巴基斯坦建核反應爐 中國堅稱和平用途

2010年06月17日
摘錄自2010年6月17日中央廣播電台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中國將為巴基斯坦興建2座核子反應爐,美國要求中國澄清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17日表示,中國和巴基斯坦的核子合作是和平的。

秦剛表示,近年來,中國和巴基斯坦持續在民用核能方面進行合作,這項合作不但符合中國的國際責任,也完全是和平用途;更受到國際原子能總署的保證與監督。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China National Nuclear Corporation)已經同意,協助巴基斯坦在旁遮普省(Punjab)興建兩座民用核能反應爐。不過,美歐多國都對巴基斯坦原子物資的安全性感到疑慮。

中國是在2004年加入核供應國集團(Nuclear Suppliers Group)之後,和巴基斯坦簽署這項合約。根據核供應國集團的規定,禁止成員國出口核能物資到缺乏國際原子能總署嚴格保障的國家。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克勞里(Philip Crowley)15日表示,美國已經要求中國說明這項合約的相關細節,而且這項合約必須取得核供應國集團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