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7月14日
摘錄自2010年7月14日公視午間新聞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要讓破舊的農村脫胎換骨,農委會推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0年內要花1500億來改建農村,為了讓法案通過,原本引發爭議的第三章土地活化、整章刪除,不過學者指出,關鍵的條文還是被保留下來,完全空白授權給農委會、訂定所謂的農村再生發展區,以後只要地方政府看中哪一塊土地,就可以圈地任意開發。
學者憂心,圈好地、方便開發,就是大開農地變建地的方便之門,而且法律還賦予合法性。另一方面,民間團體也批評,農村面臨產銷失衡、人口老化等更嚴重的問題,但是農委會卻把大把銀子放在硬體建設的改造,這種表面的改造,並不會讓農村真正得到再生。
儘管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政府為了加強農村公共建設、縮短城鄉差距,所提出的重要法案,但民間團體認為,只有表面的再生、同時又賦予主管機關、至高無上的權力、去決定農地怎麼開發利用,這恐怕讓農村還沒再生,卻可能先面臨毀滅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