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規定中小學全面禁煙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教育部規定中小學全面禁煙

2010年07月14日
摘錄自2010年7月14日新京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教育部發出指引,規定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並要做到相互之間不敬煙,不勸煙。

教師在學校的禁煙活動中應以身作則、帶頭戒煙,通過自身的戒煙,教育、帶動學生自覺抵制煙草的誘惑。學校應積極倡導和幫助吸煙的教職員工戒煙,摒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中職和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室內及校園應全面禁煙,高等學校教學區、辦公區、圖書館等場所室內應全面禁煙。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內主要區域應設置醒目的禁煙標誌,校園內不得張貼或設置煙草廣告或變相煙草廣告並禁止出售煙草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