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02日
摘錄自2010年8月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新店地政事務所2日起因環保考量,將恢復使用紙質權利書狀,之前核發的塑膠權狀仍然有效,民眾權益不變,無須更換。
新店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基於提高權狀防偽成效,北縣自民國91年起開始使用塑膠權狀。塑膠權狀材質比紙質權狀便於保存,對防偽造的貢獻,頗受各界好評。
但鑑於塑膠權狀回收銷燬後,恐產生有害氣體,不符合環保理念。且近年來,全球暖化議題發燒,塑膠權狀在登記列印作業時會產生高溫、散發濃臭味及易捲曲等情形,縣府地政局決議停用塑膠權狀,各地政事務所年初起,陸續改用原來的紙質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