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稅徵稅對象將以企業為主 不向個人徵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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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稅徵稅對象將以企業為主 不向個人徵收

2010年08月15日
摘錄自2010年8月13日京華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徵收環境稅,北京將不會作為首批試點城市,同時環境稅徵稅對象將是企業而不是個人。12日,中國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孫剛做客北京城市服務管理廣播時透露了這一消息。

孫剛表示,環境稅包括對直接的污染物徵的稅,比如碳稅、硫稅、污水處理費、垃圾稅等直接污染物。其次是對一些可能產生污染的產品徵稅,比如說煤炭、石油、能源,還有汽車。不過,試點初期恐怕還有一個先易後難的過程,可能環境稅一開始推出來的時候,首先只對某幾項污染物徵稅。同時,針對相關污染對老百姓徵收的稅費,還是會按照目前已經有的辦法來執行。因此將要開徵的環境稅,它的徵稅對象基本上是以企業為主,而非個人。

環境稅試點會選擇幾個地方,每個地方選擇一個城市,而且每個地方所試點徵收的內容都不一樣。即徵稅所涉及的行業、種類都是不同的。

至於開徵時間,孫剛透露,2010年開徵是不可能的,還要考慮徵環境稅是否會引發物價上升的問題,最後再由有關部門來決定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