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捕犬 動保團體籲設動保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人道捕犬 動保團體籲設動保處

2010年08月15日
摘錄自2010年8月12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上百位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成員11日到縣府抗議,呼籲終止濫捕,且讓捕犬業務回歸動保機關,協會認為桃園縣犬隻管理條例由農業發展處辦理、環保局協辦,委託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執行,沒有專責處理單位,盼成立動物保護處。

桃園縣有十萬多個家庭有動物作伴,也是全台棄犬貓收容第三高、寵物繁殖買賣數量第一高的縣市。該協會執行長鄧巧玲指出,清潔隊並非動保主管機關,執行上未能符合人道捕犬作業的規範,反而形成政府帶頭虐待生命的不良示範。

動保團體要求縣府正視這些生命,盼廢除清潔隊捕犬,整合13鄉鎮市捕犬通報系統,杜絕濫捕並發揮教育功能,把捕犬作業回歸專責單位負責,成立動物保護處。

副縣長李朝枝表示,動保團體的聲音縣府聽見了,會在一個月內召開相關公聽會,至於動保團體提出的成立動物保護處部分,他指出,由於升格直轄市組織章程已送審核,目前來不及作業,成立局處需審慎考量,若有需求縣府不會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