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1日
摘錄自2010年9月1日明報廣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今日起實施「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違者罰款50元人民幣。廣州成為內地首個辦公室禁煙的城市。
廣州禁止吸的公共場所包括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域、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區域,及少年兒童活動區域。
各類公共文化場館及室內區域商場、或企業的室內營業區域;及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內部區域、售票廳和設置在室內的月台等,也在禁煙之列。
提供住宿休息服務的場所大堂以及其他室內公共區域、電梯內部及室內等候區域,也禁煙。另外,部分餐廳、咖啡廳以及KTV包房也是禁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