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封井 雲縣府:比圈地殘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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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封井 雲縣府:比圈地殘忍

2010年09月08日
摘錄自2010年9月8日中國時報雲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水利署考慮高鐵行車安全,要求縣府執行封井計畫,但縣長蘇治芬4月表態此舉是乞丐趕廟公,沒有配套措施恕難從命。縣府訴求短期提高休耕補助或保價收購旱作農產品,毋須封井;中期是全面休耕;長期則開闢為太陽能發電園區。

由於縣府堅拒粗糙封井,經建會要求水利署自行提出計畫,9日審查。水利署規畫,以高鐵及東西向道路交叉點為中心,沿高鐵往上下左右各1.5公里距離,畫出3公里正方形區域為封井示範區,涵蓋虎尾鎮361口、土庫鎮754口井,依水井材質、出水口管徑與深度估算補償費。水利署規畫高鐵公司出錢、雲縣府執行,縣府應編製地下水水權人清冊、查估井體剩餘價值、發放井體補償費、填實水井,估計經費650萬元,減抽地下水約500萬噸。

台灣生態學會雲林工作站主任陳清圳反駁,指地層下陷主因是深水井超抽,只有自來水公司、農田水利會才有能力挖,高鐵附近的1千多口井多是淺水井。他懷疑封填淺水井有多大效益?縣府表示,農民沒灌溉用水就沒希望,水利署認為地層下陷嚴重是因農漁民「毫無節制超抽地下水」,縣府認為癥結在於水資源分配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