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高球場佔國有地 監院糾正國產局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15高球場佔國有地 監院糾正國產局

2010年09月09日
摘錄自2010年9月9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大面積國有地標售價格屢創新高,但全國15家高爾夫球業者,卻長期占用國有土地。監察院昨(8日)公布調查,包括第一、北投國華、林口、大溪等分布各地知名高球業者,總計非法占用111筆國有地,面積達16餘公頃,有的在核准成立不久就占用,卻直到民眾檢舉才發現。

監察院糾正國有財產局,未能嚴格督促所屬清理被高爾夫球場占用的國有土地,並建立有效巡查機制,以致讓15家業者長期非法占用。

監委周陽山指出,國產局曾經在83年5月間函請各辦事處逐案列管高爾夫球場夾雜或占用國有土地的處理,並要求按月呈報處理情形。89年7月間又通知各辦事處自行列管,直到第一高爾夫球場被檢舉占用17筆國有地後,國產局才再次函請所屬全面清查國內各高球場範圍內,是否有國有地遭占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