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區開發 鄉代批回饋金過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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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區開發 鄉代批回饋金過高

2010年11月17日
摘錄自2010年11月17日聯合報瑞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瑞穗溫泉特定區計畫即將在明年公告實施,但鄉民代表陳廖安認為,計畫中縣府徵收土地回饋比率和代金過高,「無異扒了瑞穗人的皮」,希望能降低回饋比率或直接以土地公告現值繳交代金,鄉長許榮盛則希望鄉代會成立專案向縣府反映。

瑞穗溫泉特定區計畫總面積約960公頃,縣府目前已編列2千萬元的規劃費,預計最快明年公告實施,開發預算達22億元。

計劃案列出,土地變更後,開發者須回饋40%的面積當公共設施用地,或繳交土地現值的1.7倍金額當作土地代金。陳廖安認為這項規定讓許多溫泉開發業者卻步。

陳廖安建議縣府將土地開發回饋部分降為20%,或直接繳交土地公告現值的代金,此舉不但有助於減緩開發者負擔,也能提升企業投資溫泉特定區意願。